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没得到全体
合伙人同意的
转让合同多半无效。
依据《
合伙企业法》,除
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在
合伙企业里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必须得其他合伙人都同意才行。
2.要是没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就进行了转让,其他合伙人有权利要求认定该转让
合同无效。
不过,要是合伙协议对转让这事有不一样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合法有效,那就得按照协议约定来确定
合同的效力。
3.总而言之,没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转让合同的效力是不确定的,得结合具体的合伙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起综合判断才行。
案情回顾:小李、小胡、小丽三人合伙经营一家店铺。小丽未经小李和小胡同意,私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小静。小李和小胡得知后,认为该转让合同无效,要求小静退还份额,小静则坚称转让有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合伙企业法》,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需全体合伙人同意。本案小丽未经小李和小胡同意转让份额,一般情况下转让合同可能无效。
2、若合伙协议对转让有不同且合法有效的约定,则按协议确定
合同效力。所以该转让合同效力不确定,需结合合伙协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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