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区分集资诈骗罪的罪与非罪,主要应根据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来判断。如果行为人只是临时性占用资金,有偿还意愿和实际行动能力,一般不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此外,行为人所集资金额大小、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公开宣扬等情况,也是需要综合考虑的重要因素。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较为复杂,需综合考虑事故后果、行为人的责任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及以上,且行为人需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且同责,或者导致财产损失超过三十万元但无力赔偿,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如果事故后果轻微,或者行为人的责任较轻,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当事故责任全在肇事方且对方拒担责时,受害方应果断采取法律行动。可申请强制财产保全以确保诉讼资格,并考虑通过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赔偿"。即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向责任人追偿。若驾车事故责任在他方但无赔偿能力,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会先行支付修理费,随后向侵权人追偿。

绑架罪,依据法律规定,指为特定目的使用暴力扣留人质,旨在保护人质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犯罪构成需有威胁意图和实际控制,达成既遂。与非法拘禁罪区别明显:前者以谋取财物为目的,后者无此目的;绑架仅限于积极作为,非法拘禁可为主动或被动。两罪侵犯核心权益均为人身自由,但犯罪目的和行为方式有别。

非法拘禁罪是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则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建立不正当性关系的罪行,最低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