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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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对方车辆受损,责任方需负全责。若机动车已购强制保险,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若机动车不明或未购保险,相关费用超出限额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但之后将向责任方追偿。因此,肇事逃逸不仅违法,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建议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遭遇保险公司拒赔,先详查合同条款,明确权益责任,积极沟通并提供有力证据。协商无果,可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监管机构申诉。若仍未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遭遇保险公司拒赔,先详查合同条款,明确权益责任,积极沟通并提供有力证据。协商无果,可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监管机构申诉。若仍未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肇事逃逸未伤人仅损车,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医疗费按医疗凭证确定;误工费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期限决定;交通费凭正式发票与就医情况相符报销。确保合理、合法的赔偿,维护双方权益。

肇事逃逸者需承担交通事故全责及所有赔偿。先由肇事车辆按强制保险规定赔付,若未投保或费用不足,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款。垫款后,基金管理机构可向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