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隐瞒了证据会影响仲裁决定的公正性;没有签订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律规定;仲裁的事项不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仲裁员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都属于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

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也就是当事人如果能够提出相关的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之下,他们是可以通过撤销仲裁裁决的方式来解决的。比如说没有仲裁协议的。

申请撤销我国的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做出仲裁后并不一定一锤定音,仲裁裁决是可以撤销的。当对仲裁裁决结果有所不满时,或者是觉得仲裁结果没有维护自身权利时,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方式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合议庭的决定期限是六个月之内。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可以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以及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提出撤销请求的时候,需要拿出相关证明已经满足撤销条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