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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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交通事故后,前期医疗费用通常需由车主或受伤者先行垫付。待治疗结束后,通过交警调解或法院诉讼,由责任方保险公司支付医药费用,车主或受伤者可获得垫付资金的返还。

遭遇交通事故后,前期医疗费用通常需由车主或受伤者先行垫付。待治疗结束后,通过交警调解或法院诉讼,由责任方保险公司支付医药费用,车主或受伤者可获得垫付资金的返还。

车祸后,前期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伤者自付并保存好票据以备后续赔偿;若涉及保险,保险公司有垫付责任,尤其在费用超出交强险1.8万元限额且伤者有责任时;此外,双方也可协商垫付。 无论是伤者、肇事者还是保险公司,都可能成为医疗费垫付的责任方。 实际情况中,肇事者常先垫付抢救费用,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