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事故认定书下来前,医药费可由保险公司、肇事者、用人单位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法律解析:
事故中有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若有商业三者险且符合条件,保险公司也可能依约垫付。依据侵权责任,肇事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赔偿义务,垫付医药费是其中一部分。若肇事者拒绝,伤者可自行垫付后通过法律途径索赔。若事故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垫付医药费。在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险、车辆肇事逃逸等特定情形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会垫付。若遇到事故医药费垫付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事故认定书下来前,医药费垫付途径多样。保险公司在有交强险时可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若有商业三者险且符合条件也可能依约垫付;肇事者基于侵权责任有义务垫付;工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形会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保险公司方面,相关人员应及时审核,快速启动垫付流程。
-肇事者若拒绝垫付,伤者要及时自行垫付并保留票据,后续积极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用人单位需明确工伤认定,及时垫付费用。
-对于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相关部门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启动垫付程序。
法律分析:
(1)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若同时有商业三者险,符合条件时也可能依约垫付,这体现了保险在事故中的保障作用。
(2)肇事者基于侵权责任,有义务垫付医药费,这是其对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若拒绝垫付,伤者自行垫付并保留票据,可后续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3)事故发生在工作中且属于工伤情形,用人单位应垫付医药费,这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伤应尽的责任。
(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形下,如抢救费用超限额、肇事车未参险、肇事逃逸等,会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为伤者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提醒:
不同垫付主体的条件和流程不同,遇到事故垫付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了解,确保自身权益。
(一)确认保险情况:了解涉事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投保情况,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申请其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二)要求肇事者垫付:依据侵权责任,要求肇事者履行垫付医药费的义务。若其拒绝,伤者自行垫付并保留好票据,以便后续索赔。
(三)判断工伤情形:若事故属于工伤,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药费。
(四)申请救助基金:在符合特定情形时,如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车未参险、肇事逃逸等,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医院垫付医药费一般的情况都会由车主来进行垫付;从而车主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从而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的限额之内进行计算赔偿,从而才能确定此事故可以更好的处理。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药费垫付由谁来垫付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的情况都是会由肇事的一方来进行先垫付,最后就可以直接拿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但有的情况也是由受害者自己垫付,最后再来协商赔偿的事情。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员伤亡的,如果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律师解析 首先,医疗费用应当由侵权人负担,侵权人的交强险可以用于赔付被侵权人的医疗费。如果这种情况下,侵权人不支付该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或者因侵权人逃逸等无法确定侵权人是谁的,为了保证受害的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 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受害的参保人员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有权向第三人,即侵权人,就其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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