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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内与他人同居怎么判罚

时间:2025.02.28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10人
律师解析:
1.婚内妻子与他人同居,男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明确,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致离婚,无过错方可求赔。
2.损害赔偿含物质与精神两部分。
物质赔偿如调查重婚行为的费用等。
精神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定,会考量过错程度、后果等。
3.财产分割上,若有妻子与他人同居致离婚的证据,在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可适当少分或不分给妻子。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小丽却与他人在外长期同居。小胡发现后,决定起诉离婚,并要求小丽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小丽则辩称自己并非与他人同居,只是普通往来。小胡拿出相关证据,证实小丽与他人的同居事实,同时要求在财产分割上对小丽少分。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小丽与他人同居,小胡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部分。小胡为调查小丽同居行为产生的费用等属于物质赔偿范畴。精神赔偿数额需综合考量小丽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3、鉴于小丽存在与他人同居致离婚的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小丽适当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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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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