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下来了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5.02.28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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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通常裁决书下达后,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明确规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时,
当事人能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其一,不存在
仲裁协议;
其二,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其三,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其四,裁决依据的
证据系
伪造;
其五,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其六,
仲裁员在仲裁案时有索贿
受贿等行为。
2.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若符合上述任一情形,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便会裁定撤销裁决。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静因
合同纠纷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后,小胡认为裁决不公。小胡主张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且裁决依据的关键证据是伪造的,遂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小静则坚称裁决合法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以及裁决依据的证据系伪造,当事人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小胡主张此两点,符合可申请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
2、小胡申请撤销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在此期限内且经法院审查核实其主张属实,法院便会裁定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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