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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5.02.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1.被害人犯罪遭的物质损失,包含已受的实际损失和必定会受的损失。
2.一般来说,被害人因犯罪受的精神损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要是因人身权利被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致精神损失,就能提起。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情况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总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针对犯罪导致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要符合特定条件,非法占有处置财产不在其范畴内。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李因琐事发生冲突,小胡一气之下将小李价值不菲的传家花瓶砸毁,小李因此遭受精神打击。小李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胡赔偿花瓶的物质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同时,小胡还曾趁小李不注意,非法占有了小李的部分财物,小李也将此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中。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要求小胡赔偿花瓶的物质损失,属于犯罪导致的实际物质损失,符合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法院应予以受理。
2、小李因花瓶被砸遭受精神损失,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致精神损失,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3、小胡非法占有小李财物,按照法律规定,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小李对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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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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