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成功,且没有新情况,需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这期间,双方可以先分居,也可以住在一起,但分居一年并不是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分居只是一个参考因素,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更有利于离婚。如果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法院更可能判决离婚。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没有分居证据,第二次起诉时,也可以提供,这属于新情况,不受六个月的限制。总之,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全面评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然后做出判决。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要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并且能够提供一年的实际分居证明,那么法官更有可能批准离婚。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判决的核心仍然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没有和解的余地,例如存在严重的问题,如家暴或赌博,那么法院更有可能判决离婚。

不一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才会支持离婚,客观原因造成的分居不能判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