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在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被告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收入来确定的,这包括销售侵权品的收入、通过网络传播获得的收益等。如果难以确定违法所得,那么可以根据非法经营额来估算,即侵权品的数量乘以标价。此外,在评估违法所得时,还会考虑著作权人的经济损失,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且违法所得超三万或非法经营超五万,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文字、音乐、影视、录像、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数量达五百张(份)及以上者,均属于犯罪行为。该规定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主要是根据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来量刑的。如果违法所得较高或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违法所得极高或情节极严重,刑罚则会更重。一般来说,非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就会被视为数额较大,超过二十五万则为数额巨大。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以上的。

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超过三万元就达到侵犯著作权的金额标准了,若是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必须要超过二十万才能达到金额标准。此时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然后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