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
立案后,对方会接到通知。
法院多以法定途径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像
传票、
起诉状副本等。
2.直接送达就是把文书直接给对方本人;
留置送达是对方拒收时,叫相关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说明后在送达回证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文书留在对方住所;
邮寄送达是通过邮政部门以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
公告送达是对方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3.各送达方式有其适用条件和程序,且因案件性质和法院规定会有所不同。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
产生纠纷,小李
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需向小胡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采用直接送达时,小胡拒绝接收。法院工作人员便尝试留置送达,邀请相关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可小胡仍不认可该送达方式,认为存在问题,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有多种法定送达方式,各有适用条件和程序。此次直接送达遇小胡拒收,按规定可采用留置送达。
2、留置送达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见证,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该送达方式有效,小胡的异议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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