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取保候审期间补充材料需经执行机关批准。
若去外地,要向执行机关申请并说明理由及行程安排等。
2.执行机关会审查具体情况,若不影响案件侦查等可能批准;
若处于关键
侦查阶段等,可能不批准前往外地。
3.需注意,未经批准擅
自离开所居住市、县,取保候审措施可能被撤销,
当事人需承担法律后果。
4.总之,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补充材料要谨慎,提前与执行机关沟通并获得批准。
案情回顾:小李因涉嫌一起经济案件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小李称外地有重要材料需要他亲自去补充收集,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便打算自行前往外地。但执行机关并未批准他的申请,然而小李觉得事情紧急,不顾阻拦执意前往外地,随后被执行机关发现。
案情分析:1、取保候审期间若需去外地补充材料,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小李未获批准擅自前往外地,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2、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处于关键侦查阶段等情况可能不批准。小李忽视此规定,其行为可能影响案件正常侦查。因此,执行机关有权视情况撤销其取保候审措施,让小李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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