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能约定一方给对方
付定金作债权
担保。
收
定金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要双倍还定金,通常违约方赔双倍。
像甲付乙5000定金,乙违约就返10000。
2.不过法律有例外,定金数额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部分没定金效力。
所以约定定金时,得注意数额别超法定比例,不然会有不必要损失。
比如主合同标的10万,定金最多2万,超过部分不生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小朱为确保合同履行,依约向小李支付5万元定金。后小李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小朱要求小李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小李却称合同主标的额仅20万元,定金最多4万元,超出的1万元不具定金效力,不应双倍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当事人可约定定金作债权担保,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小李违约,本应双倍返还定金。
2、但定金数额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部分无定金效力。此合同主标的额20万元,定金最多4万元,超出的1万元确实不产生定金效力,小李应双倍返还8万元,另1万元按原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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