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审限多长时间内
时间:2025.02.1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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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限通常为六个月,自法院
立案起算。
此期间法院需完成对
仲裁裁决的审查并作出裁定。
2.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三个月。
3.审限期间,法院会严格审查仲裁裁决的程序合法性及适用法律等方面,以保障
当事人合法权益。
总之,六个月审限是法定一般期限,实际操作中会因案而异。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小朱认为裁决存在问题,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于[具体日期]立案受理,然而六个月审限将至,案件审查却未完成。小朱担心法院超期未决影响自身权益,质疑审限是否合规。
案情分析:1、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通常审限为六个月,自立案起算,旨在完成对仲裁裁决程序合法性及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审查,保障当事人权益,此案件立案后应遵循该规定。
2、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三个月。若本案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则符合规定,否则超期则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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