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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三者同居离婚分房产可少分吗

时间:2025.02.07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42人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与第三者同居属于过错行为。
当因与第三者同居而导致离婚分割房产时,过错方可能会少分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与第三者同居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
因此,在分割房产等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到这一过错因素,适当减少过错方的份额,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然而,具体的房产分割比例并非固定,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无过错方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与第三者同居离婚时,房产分割可能会受到影响,过错方可能会少分房产,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后小丽发现小胡与第三者小静长期同居,遂提出离婚,并要求在分割房产时照顾自己。小胡则坚称自己与小静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不存在同居行为,双方就房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丽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胡与小静同居,小胡的行为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属于过错方。依据法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法院会考虑这一过错因素。
2、最终房产具体分割比例并非固定,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对家庭贡献等因素确定,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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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第三者同居不属于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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