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强险制度为受害对方提供了修车费用的赔偿,但这一赔偿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对方向交强险申请的金额之内。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实际修车费用不超过其所投保的交强险额度,那么他们就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本方车辆因事故造成的损坏,交强险通常并没有义务进行赔偿。换言之,交强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一方提供经济上的保障,进而缓解其可能面临的经济压力和困境。

交强险在交通事故中,能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但不包括己方车辆损失。只要对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赔偿金额范围内,都可以得到相应理赔。交强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的对方损失,而非己方车辆损失。

对方全责在保险公司不理赔维修费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肇事者赔偿即可,如果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给自身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都应该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不需要受害人找保险公司理赔,肇事者赔付以后,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明材料找保险公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