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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证据由谁提供

时间:2025.02.04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449人
律师解析:
借贷纠纷中,证据的提供责任通常由主张相关事实的一方承担。
一般来说:
1.主张借款关系存在的出借人,需提供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
比如,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
借条需借款人亲笔签字,注明借款时间和金额等。
2.若借款人主张已还款,应提供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同时,需说明还款的具体时间、金额及方式等细节。
3.对于利息的主张,出借人需提供双方关于利息的约定凭证,如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率及计算方式等。
总之,各方应根据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如果在提供证据过程中存在困难或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借贷纠纷。小朱称小李向其借款5万元,有借条为证,但借条未注明利息。小李则主张已还款3万元,并提供了部分银行转账记录。小朱坚称剩余2万元未还,还要求小李支付借款期间利息。双方就借款本金、还款金额及利息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主张借款关系存在的小朱,提供借条证明借款事实,有一定合理性。
2、小李主张已还款,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需进一步说明还款细节。
3、对于利息主张,因借条未明确约定,小朱需提供其他关于利息约定的凭证,否则诉求难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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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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