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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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归属并非仅依赖户籍,不满两周岁的幼儿一般判归母亲,除非母亲健康状况不佳、不尽抚养义务或特殊情况下孩子无法随母;超过两岁则需父母协商,法院尊重双方意愿并调解。对于年满八岁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其真实意愿。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会根据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作出决定,可能包括轮流抚养或尊重孩子选择(在父母均有抚养条件且有矛盾时)。

自离婚后,房屋已转至子女名下,双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允许市民在法律范围内占用和使用他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子女掌握房屋后,可根据合同条款设定居住权。设定居住权需到县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父母无权处置子女房产,取得监护权的一方可与子女同住,但不得以此为由分割房产或拒绝支付抚养费。如有问题,建议寻求法院帮助。

配偶去世后,孩子的抚养主要由其亲生母亲承担。但实际情况中,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并且孩子的父母已离世或无法履行抚养职责,他们有权要求监护孙辈。同样,如果哥哥姐姐有能力为弟弟妹妹提供支持和帮助,他们也有权对未成年人承担抚养义务。这些安排都是为了确保孩子能在爱和关怀中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核心问题。不满两周岁幼儿通常优先考虑母亲抚养,但母亲离家出走或有严重疾病则例外。两周岁以上儿童需通过法律程序判定,法院会考虑哪方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