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倘若此房屋是由夫妻一同贷款购置的,通常来讲,房产会归属于其中一方。
获得房产的那一方,需要给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2.这个补偿的金额,通常是该房屋在市场上的价值的一半,再减去尚未还清的贷款余额。
3.尚未还清的贷款部分,由获得房产的那一方继续承担并偿还。
4.要是双方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也都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取得,那么就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屋的归属人,价高者获得
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要给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5.倘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可以依据
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将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总之,在
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贷款购买的房屋的
财产分配,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夫妻二人贷款购置了一套房屋,后
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双方都想获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归属产生争议,且在
补偿金额及贷款偿还等问题上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若房产归一方,如小朱获得房屋,需给小李补偿,补偿金额为房屋市场价值一半减去未还清贷款余额。
2、未还清贷款部分由获得房产的小朱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3、若双方都想获得房屋且同意竞价,价高者得,得房者给另一方补偿。
4、若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可申请对房屋拍卖或变卖,分割所得价款。
5、总之,需结合实际情况分配,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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