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受理后怎样委托代理人
时间:2025.01.26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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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当事人有义务向
仲裁机构
递交授权委托书,要清晰地注明委托的具体事项以及所赋予的权限。
该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同时也要明确委托事项以及权限的范围等内容。
2.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需详细注明
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以及住所等基本状况,这样仲裁机构以及对方当事人就能清楚地了解到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3.代理人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执业资格或者相关的授权,例如律师就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4.委托人一定要
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倘若存在
虚假或者
违法的情形,极有可能会对
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委托
代理人参与仲裁这一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以此来确保代理人具备合法的代理地位和权限,进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发生纠纷后
申请仲裁,小朱委托小胡代理,却未向仲裁机构递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上未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范围,对小胡的基本状况注明也不详细。小胡无相关法律执业资格,小朱的授权委托书还存在
虚假信息,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未递交授权委托书,不符合向仲裁机构递交并明确相关内容的规定,会使仲裁机构难以确认代理关系。
2、对小胡基本状况注明不详细,会让仲裁机构及对方当事人无法清楚了解代理人身份。
3、小胡无执业资格,不符合代理人应具备相应资格的要求。
4、授权委托书虚假,可能影响仲裁程序顺利进行,无法保障小朱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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