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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可以找他父母还吗

时间:2025.01.21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朋友欠钱的情况时,一般是不能直接找他父母还钱的,这里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朋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当朋友已经年满18周岁,或者虽然未满18周岁,但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时,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意味着他们能够独立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具有相应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外所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来承担偿还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讲,他们的父母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替他们偿还这些债务。
例如,一位20岁的大学生,在外面因个人消费而欠下债务,就应该由他自己负责偿还。
二、朋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如果朋友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需要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
如果所欠债务与其年龄、智力等状况不相适应,那么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比如,一个10岁的孩子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了昂贵的电子产品而产生债务,父母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不能随意找朋友的父母还钱,要依据朋友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来准确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000元后无力偿还,小李便找到小朱父母要求还钱。小朱已满18周岁,争议点在于小李能否要求小朱父母还钱。此外,小胡10岁时私自购买高价玩具欠款,商家找其父母索要,争议点是父母是否要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朱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身行为及后果有认知判断能力。其对外所欠债务应由个人承担,父母无替其偿还的法定义务,所以小李不能要求小朱父母还钱。
2、小胡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高价玩具欠款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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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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