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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谁来立案

时间:2025.01.20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338人
律师解析:
一、立案主体及职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侦查工作由检察机关负责。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各类犯罪行为侦查和追诉的重要职责。
对于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其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来展开调查工作。
二、立案调查过程在具体的立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全面收集证据
一方面,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包括其各类收入、资产等详细信息;
另一方面,会仔细询问相关证人,了解可能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
三、立案认定标准当收集到足够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显著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同时本人无法说明这些财产来源合法时,检察机关就会认定其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依法予以立案追诉
四、检察机关作用检察机关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通过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有力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小朱被怀疑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对于小朱部分海外资产的性质认定存在争议,小朱称是合法投资收益,但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小朱财产超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小朱无法说明来源合法,对其立案追诉。

案情分析:

1、检察机关作为立案主体,负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侦查工作,对小朱案展开调查符合职责规定。
2、在调查过程中,面对小朱对海外资产性质的说法,检察机关依据收集的证据进行判断,在证据不足支持其说法且其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时,按标准立案追诉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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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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