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
过户给子女后能否要回的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而言,宅基地过户给子女后,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若通过合法的赠与等正规方式完成过户,并且在整个过户过程中,不存在诸如
欺诈、
胁迫等会使得合同具备
可撤销性质的情形,那么通常是难以将已过户的宅基地要回的。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尝试要回宅基地的:
1.过户时明确约定了附带条件,而后续这些条件并未得到满足。
例如约定子女要在宅基地上进行特定建设,但子女并未履行。
2.过户行为对集体利益等
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比如影响了村庄的整体规划等。
3.子女在取得宅基地后,存在严重的
违约行为。
比如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等。
宅基地的转让和过户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具体能否要回,要依据实际法律事实及相关
法规判断。
若有疑虑,可咨询土地管理部门或律师。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家宅基地过户给儿子小李后,想把宅基地要回。争议点在于此过户行为不存在欺诈胁迫,但过户时约定小李要在宅基上建养老房,小李却未履行,且小李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用于商业经营,小朱能否据此要回宅基地?
案情分析:1、虽然过户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但过户时有附带条件,小李未按约定建设养老房,根据相关规定,小朱在此种情况下有尝试要回宅基地的可能。
2、小李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这也符合特定情况下可以要回宅基地的条件,因此小朱要回宅基地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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