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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子女如何分配

时间:2025.01.14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278人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子女分配问题,具体情况需明确,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宅基地所有权归属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
农户对于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也就是说,农村集体才是宅基地的真正所有者,农户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宅基地来建造房屋等,但不能随意买卖或处置宅基地本身。
二、子女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
(1)若子女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子女已经成年且达到分户条件,生活上有独立居住的需求等,那么就可以按照合法的申请程序向集体提出申请,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样能保障其在农村的居住和生活需求。
(2)若子女因各种原因已转为城镇户口等,不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了。
不过,他们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三、多子女分配原则
在多子女的情况下,通常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在此基础上,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合理确定宅基地的使用和分配。
若在分配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子女们可以向村集体或者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以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是三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宅基地及房屋。小朱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想再申请新宅基地;小李转为城镇户口,想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小胡也想参与分配,三人间产生分配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可按合法程序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是其合法权益。
2、小李虽转为城镇户口,但可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能继续使用宅基地。
3、对于分配争议,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兄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村集体或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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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5月,是致力于维护拆迁户权益的法律服务平台,专注服务于拆迁户,帮助拆迁户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大批来自各大知名高校的优秀律师,现拥有140名专职征拆资深律师全国办案,其中38位律师征拆执业年限超过10年以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海淀区先进党组织,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京平承办全国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足迹遍及除港澳台之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摸索和积累了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深受委托人信赖。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以其广博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职的职业道德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京平律所聘请了在国内外法学理论及实务领域享有声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以及参与制定第一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立法工作的行政法学界泰斗应松年教授担任专家顾问,并到京平授课;不仅如此,京平律所还建立了每周一期的培训体系,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执业水平,也为面对疑难案件时展开研讨、群力群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京平律所还邀请来自包括最高院在内的各级法院的在职和退休的行政庭庭长,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互动,更加准确地掌握了行政诉讼的立法动态、立法背景和法官审判的思路。 京平律所相继出版《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商业用房拆迁维权指南》和《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等拆迁维权图书,总结了京平拆迁律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维权技巧,对近年来征地拆迁相关的立法和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图书体现了很强的实务指导性,将征地、拆迁的流程以图表的形式展现出来,并用拆迁户所熟悉并且容易接受的语言进行编写。三本专著对拆迁户所关心的安置补偿、强制拆迁、评估等内容安排了专门的板块进行阐述。并有结合有针对性的京平实操案例进行解说,让读者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参考其他人相似的经验,找到自己问题的解决策略和信心。 京平拆迁律师不畏强权、严谨敬业,时刻坚守律师的指责和使命,不忘委托人的嘱托。在2017年,发生了两次律师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事件,薛正懿律师在四川泸州开庭之后一小时内,被近十名男子抢走装有案卷证据材料的背包;顾冬庆、王志伟律师在湖北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后,20名左右不明身份人员公然围殴两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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