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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什么时候开始

时间:2025.01.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66人
律师解析:
继承权起始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是指被继承人的生命因自然原因而终结。
当被继承人的呼吸、心跳等生命体征永久性停止时,便意味着自然死亡的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例如,一位老人长期患病,尽管经过了医生的全力救治,但最终还是无法挽回生命,当老人的生命体征消失那一刻,其遗产的继承程序就正式启动了。
此时,他的合法继承人便依法享有对其遗产进行继承的权利。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在特定法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进行的。
当一个人长期失踪,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后,会作出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
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就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继承权也随之开始。
比如,某人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失踪,多年毫无音讯,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开始继承遗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要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推定。
即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且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还有子女小胡和小丽。一次外出时,小朱和小李遭遇意外,两人均不幸遇难,难以确定死亡时间。小胡和小丽对于遗产继承产生争议,焦点在于父母死亡时间的推定及遗产如何继承。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和小李相互有继承关系且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又都有其他继承人且辈份相同,应推定他们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2、小朱和小李的遗产应分别由他们各自的法定继承人,即小胡和小丽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继承,各自继承属于父母的那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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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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