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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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仲裁处理方式涉及到住宅基地遭到他方侵犯的情况时,作为受害者,首先您有权利与其进行妥善的沟通和协商以以期化解这起争端;倘若经由双方协商仍然未能达到解决问题之目的,那么您完全有资格通过寻求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协助来介入处理相关事宜;然而若在接受政府给出的解决办法后您对此仍感不满意,那么您有权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如何处置非法侵占他人宅基地的问题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问题。倘若协商无果,则应依法转交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单位间的纷争,通常由县级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民政府负责裁决;而关于个人或单位之间的争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倘若国民对于相关各级政府做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在接收到处理通知后的第三十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宅基地被抢占应属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先向乡(镇)或县级政府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无争议则直接起诉索回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裁决,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纠纷由乡级或县级政府处理,不服可起诉。

乡镇在处理侵占宅基地问题时,违法建筑或面临强制拆除,但合法宅基地不能无故拆除。拆除或重建需政府批准,避免非法强拆。如遇非法强拆,应司法解决,如起诉或报案,相关主体将受刑罚惩处。请依法维权,确保宅基地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友好协商,不行则请求当地政府介入。争议发生在不同单位间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体间或个人与单位间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30天内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