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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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中国的《民法典》第1060条的规则来说要是欠债的人走了以后他的亲戚朋友都没人愿意接收他留下来的遗产,那这些东西就会给国家拿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公益事业什么的;或者这个人走之前就是属于某个集体财产组织的一员的话,那他留下的遗产就会归那个集体所有了。

其实不然,继承人只用还自己拿到的那份遗产能负担的账就行了。假如死人留下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钱,那继承人就可以不用管剩下的债务,当然愿意帮忙还的话也是可以。要是继承人明确表示不要那份遗产了,那么他也不需要替去世的人还钱。所以总结起来就是,如果继承人选择出面继承,那他们就得负责还属于自己那份遗产里包含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遗产,那么他们也就不用再为死去的人还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应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最大受限,对被继承人必须依规定缴纳的税款及债务进行清偿。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法定还是酌定的继承人,都需要对被继承人在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下来的遗产价值限度内的相关债务进行清偿。若遗产总值无法清偿所有的债务,那么继承人便可选择置之不理,不去承担那些超越其所能承受遗产价值以外的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明文规定,无人继承又无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收为国有,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发展;若逝者在世时系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员,则该部分遗产应归属其所属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所有。换句话说,若债务人身亡之后,其遗留下来的遗产既无人继承也无有效遗嘱指定受益人,则此等遗产便会按照上述法律法则归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而非由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该人士所负有的个人债务往往会由其遗留财产进行偿还。若债务人的确拥有遗产,那么相应的担保责任将跟随遗产执行过程的延续,直至遗产足以清偿所有负债为止。然而,倘若担保人为个人性质,他们通常并不会因为债务人去世而自动豁免其担保义务,除非合同中存在特定的约定或者法定的补偿条款。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将会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