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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书遗嘱给对方

时间:2025.01.1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93人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特殊情况
遗嘱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无法亲自书写遗嘱。
常见的原因包括身体方面的疾病以及文化水平的限制等。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代书遗嘱的方式来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得以体现。
二、代书人资格
代书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代书人还需与继承无利害关系。
也就是说,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与遗嘱结果有直接利益关联的人。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代书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见证要求
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代书过程。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完成后,需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些见证人同样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无利害关系,以确保见证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只有严格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代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按照法律规定认真执行,保证遗嘱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防止后续出现遗嘱效力方面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无法书写遗嘱,便请小李代书。小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他是小朱遗产的受遗赠人。代书时只有一个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小静在场见证,完成后代书遗嘱上有小朱、小李和小静签名并注明日期,后小朱子女对该代书遗嘱效力存疑。

案情分析:

1、小朱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书写遗嘱,选择代书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特殊情况的法定条件。
2、小李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作为受遗赠人与继承有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人资格要求。
3、代书过程只有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小静在场,不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定条件。因此,该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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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书遗嘱生效的情况为,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更多>>
  • 自书遗嘱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情况变化致使遗嘱无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 更多>>
  • 自书遗嘱无效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 更多>>
  • 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下列3种情况: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行为能力...... 更多>>
  • 自书遗嘱自始有效,没有有效期的限制。 除非遗嘱的形式瑕疵或者是内容瑕疵才会导致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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