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法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这种合法婚姻需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确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扶持,共同生活。
基于这种紧密关系,配偶在继承中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2.子女:包含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内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无合法婚姻关系,但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生父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合法收养成为子女的法定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存在实际抚养照顾关系。
4.特殊情况: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的主要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与前妻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小静,都主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而小朱的弟弟小丽认为自己也应有份参与继承,各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小朱的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基于夫妻间的紧密关系,享有平等继承权,有权继承小朱遗产。
2、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小静与小朱有扶养关系,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4、小丽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小丽不能参与继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