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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效力如何

时间:2025.01.0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56人
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效力判断,需要从多个关键方面展开分析,具体如下:
1.协议主体方面:
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母。
这是因为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
若一方或双方不具备此能力,
2.协议内容方面:
合法合理的内容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当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时,例如对子女抚养权的明确归属,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并且对支付方式也作出清晰、合理的约定,像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这样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若协议中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3.协议形式方面:
一般而言,书面形式的协议更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书面协议可以详细记录双方的约定内容,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作为有力的证据
口头协议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有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旦双方产生分歧,口头协议往往较难举证,可能导致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总体而言,只要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内容合法、形式合规,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切实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非婚生子女小静的亲生父母,二人签订了抚养协议。小朱认为小李存在智力缺陷,质疑协议效力;协议中约定小李放弃探视权,小朱对此也有异议;且该协议是口头形式,小朱觉得权益难保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协议主体,若小李确实存在影响正常表意的智力缺陷,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此协议效力可能受质疑甚至被认定无效。
2、协议内容上,约定小李放弃探视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权利,该条款无效。
3、协议形式方面,口头协议在产生分歧时较难举证,不利于保障双方权益,书面形式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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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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