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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起诉以谁的名义二审

时间:2025.01.0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84人
律师解析:
在涉及代位继承二审诉讼中,应当以一审中的原告或被告的名义来进行,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提起上诉的主体
当一审中代位继承人作为原告时,如果其对一审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并决定提起上诉,那么在二审诉讼过程中,依然是以该代位继承人的名义来开展诉讼活动。
例如,在某个具体案件中,代位继承人认为一审判决在遗产分配份额上不合理,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下上诉,二审就是以其名义进行。
要是一审中的被告对涉及代位继承相关的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那么二审就以该被告的名义进行。
二、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事人若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不满意,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里所指的当事人,具体就是一审中的原告或者被告,而且他们的身份在二审中会保持不变,这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三、注意事项
上诉时,当事人需要递交上诉状,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准备好相应的副本。
这样做是为了保障诉讼各方都能清楚了解上诉的内容和诉求,从而更好地参与到二审诉讼中来。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代位继承人在一审中为原告,一审判决后,小朱认为遗产分配份额不合理损害自身权益,决定上诉。而被告小李觉得一审对关键证据认定偏差也提起上诉,争议点在于二审应以谁的名义进行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一审原告且代位继承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上诉时,依据相关规定,二审应以小朱名义进行,这确保其能继续主张自身在遗产分配等方面的权利。
2、小李作为一审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应以小李名义进行。且上诉时需递交上诉状并准备副本,保障各方知晓诉求参与诉讼,符合诉讼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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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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