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品牌抽油烟机代理商,由于我订货的抽油烟机在本市的子公司未在约定时间送货造成我的损失,我将其子公司告上法庭,诉讼还没了结,我申请了再审,但这时本市的子公司破产倒闭,人去楼空。在前面的诉讼中,该子公司也是以其公司总部法人代表的名字签法律文书及诉讼的,现该子公司的机器设备都运回其公司总部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可以继续以总公司为其权利义务继承人继续诉讼吗?

西藏 - 阿里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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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答疑法务

地区:西藏 - 阿里

不是没有人懂,只是作为朋友不想让你那么执着的走下去--从程序上说,你当然可以以母公司为诉讼主体。理由是:
1、该公司的开办单位(也是主管单位),应该负有清理责任,同时代表停业的子公司出庭应诉。
2、你告诉我们,该母公司运回了子公司的机器设备。若母公司真的处置了子公司的资产,则根据法律规定,母公司应该承担清偿责任。

2019-06-12 08:0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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