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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夺回孩子抚养权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02人
律师解析: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可以申请夺回孩子抚养权的情况: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
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上严重疾病,例如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因意外事故工伤等导致身体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进而无力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比如无法正常工作赚取收入来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学费等,也难以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孩子的起居饮食时,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二、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
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不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不按时接送孩子上学,不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条件,甚至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如经常打骂、体罚孩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给孩子一个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
三、子女意愿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他们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包括有稳定的收入、合适的居住环境等,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四、其他正当理由
例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到遥远的外地工作,无法继续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像不能保证孩子按时就餐、休息等,另一方也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抚养权需通过双方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李生活。后小李患严重肺结核,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支付孩子费用且难以照顾起居。小朱欲夺回抚养权,小李却认为自己能克服困难继续抚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患严重肺结核,属于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的情况,且已丧失劳动能力,无力为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从保障孩子健康稳定成长角度,小朱申请变更抚养权有合理依据。
2、抚养权的归属应以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考量,小李当前状况不利于孩子成长,小朱若具备抚养能力,其夺回抚养权的诉求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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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况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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