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第一百八十八条,咱们讲一下这个时间限制。在你的权利被侵犯后,你要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从那天开始算起,你只有三年的时间来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三年,那就没办法,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能考虑让你延长。假设欠钱是十年前的事儿,那你就要从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他欠你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你在这十年内什么都没做,那你可能就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了。

因为即使被告不见踪影,只要我们能找到证据,比如借条之类的,证明他确实欠了我们钱而且没还,就不算没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也有充足的事实和理由让法官判他还债给咱们了。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官判定他还钱给我们。

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说了,咱们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开始算起,直到知道哪个债主儿应该对你还款为止。要是真的出现借钱不还这种事的话,要是过了三年你再想去告他,那就可能来不及,因为可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了。但是,这个法规还有个补充说明,就是说如果从权益受损那天算起过了二十年,那法院就不管了,除非碰到特别的状况,法院可能会考虑你的请求来把时效给延长期限。

被告欠债没钱偿还的话,原告就会把他告上法庭。而这个时候,原告(也就是债主)是有权利在法院开庭之前,提出撤诉申请的。可是,要不要真的批准他们撤诉,还是得看法院怎么做。所以说即使被告欠了钱没还,如果原告先撤诉了,那也必须得经过法院的同意才行。

就算对方因为欠你钱坐了监狱,你还是能去法院打官司要回这笔钱。法院会保护你这个起诉的权利,只要你的情况符合起诉条件,他们就得受理,而且在7天内给你个答复是立案还是不受理。如果你觉得不受理的决定不对劲儿,还能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所以你完全可以去告他,让他把欠你的钱还回来。就算他坐牢也不能阻止你用法律手段来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