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骑电动车横穿马路时
被撞,电动车这边所承担的责任往往是比较大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就由机动车一方来承担
赔偿责任;要是有
证据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那就按照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倘若机动车一方本身没有过错,那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比如说,若电动车在横穿马路时存在明显过错,像是不看信号灯,或者在明确禁止横穿的路段横穿等行为,然而机动车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情况下,电动车就要承担
主要责任,而机动车则承担次要责任。
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到底是怎样的,还得依据事故现场的实际状况,由交警部门进行专业的认定。
交警部门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行驶路线、速度、是否遵守
交通规则等,以确保责任划分的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动车横穿马路时被小李驾驶的机动车撞倒。争议点在于责任划分,小朱横穿马路时未看信号灯,小李称自己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交警到场后需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若小李能证明小朱存在不看信号灯等过错行为,且自己无过错,那么小朱应承担主要责任,小李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若小李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便小朱有过错,也不能简单认定小朱承担主要责任,交警需综合行驶路线、速度等因素,公平公正地划分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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