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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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驾驶罪对车辆损害结果的法律分析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准则为,判处犯罪者自一个月零一日起至六个月之间的拘役刑罚,并处以相应的罚款。若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过程中,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其所涉及的罪行中处罚较为严重的规定,对犯罪者进行定罪量刑。

若仅购买交通强制险,那么当自身驾驶的车辆遭受损害时,将无法获取相应的理赔补偿。交通强制险是专为保障第三者损失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对于被保车主及车上乘客、投保人之外的受害方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均可按照相应规则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

对于危险驾驶导致车辆受损但未引发严重后果的案件,应该采取综合考量的方法。如果只是车辆受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定罪量刑,通常是判处短期拘役并处罚金。在量刑的时候,要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前科记录以及行为的恶劣程度。如果犯罪人能够积极赔偿损失并认罪悔过,量刑可能会减轻。

对于因危险驾驶导致车辆受损的情况,其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驾驶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犯罪者的认罪态度等。危险驾驶罪在刑法上属于刑事犯罪,犯罪者通常会被拘留并处罚金。如果造成的车辆损坏情况严重,那么刑罚可能会加重。此外,犯罪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重伤或死亡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将面临刑事责任。肇事者的刑责取决于事故严重性和责任大小。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将加重处罚,特别是逃逸致人死亡,最高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危险驾驶造成的损害,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