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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玩耍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82人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涉及到两个小孩的侵权责任问题时,情况如下:
一般而言,如果两个小孩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是8周岁以下),那么由他们的监护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要是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倘若两个小孩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那就得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就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能够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导致的,那么就由第三人来承担侵权责任;但要是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之,在判断责任划分的时候,必须要综合考虑小孩的年龄、行为能力以及过错等这些因素,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主要或者次要的侵权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6岁)和小李(7岁)玩耍时,小朱不小心推倒小李致其受伤。小李家长认为小朱家长应担全责,小朱家长称已尽监护职责应减轻责任,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静(9岁)和小胡(10岁)打闹致物品损坏,对责任分担存分歧。小丽路过被误伤,其家长认为第三人有责任。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由监护人担责,若小朱监护人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
2、小静和小胡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根据各自过错承担侵权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分担。
3、若能证明小丽受伤是第三人行为导致,由第三人担责,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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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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