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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后坐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时间:2024.12.3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897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电动车发生撞人事件时,情况如下:
通常来讲,如果电动车在撞人后,其乘坐人员没有任何过错行为,那么一般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电动车的驾驶人作为直接造成侵权的一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车辆的行驶状态和可能引发的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然而,倘若乘坐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强烈催促驾驶人超速行驶等,那么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例来说,假如乘坐人员明明知道驾驶人已经饮酒,但仍然让其驾车,并且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乘坐人员就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乘坐人员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骑电动车载着小李出行,途中撞到了小胡。小朱是驾驶人,小李是乘坐人。小胡称是因为小朱骑车太快才被撞,小李却一直在旁边催促小朱快点骑。小胡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赔偿。小李认为自己只是乘坐人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驾驶人,对车辆行驶状态有主导权,若他骑车太快导致撞人,按常规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小李在旁催促小朱快点骑,这一行为可能存在过错,不能简单认定无需担责,需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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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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