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起诉材料不足时,通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法院通知补充材料的合理期限内,如果未能补齐相关材料,那么很可能会被裁定按
撤诉处理。
一般来说,法院会给予一定的补正期限,像7日或者10日等,不过这个具体的期限是因不同的
诉讼程序以及法院的规定而有所差异的。
倘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然没有补齐材料,那么法院就会认定原告经
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是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从而按撤诉处理。
然而,要是因为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而导致无法及时补齐材料的话,原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等相关事宜的。
具体到每一个实际的案件中,到底是否能够延期以及如何处理,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裁定来最终确定。
总之,起诉材料的补齐与否以及后续的处理结果,都与法院的规定和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
案情回顾:
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李,但其起诉材料不足。法院通知小朱在10日内补齐材料,小朱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小朱称是因突发疾病住院(未提供证明)无法及时补齐,主张不应按撤诉处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法院最终按撤诉处理。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法院给定的合理补正期限内未能补齐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法院有权认定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从而按撤诉处理。
2、小朱虽主张因疾病无法补齐材料,但未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法院按规定裁定按撤诉处理并无不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