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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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办理不动产权证后能否进行抵押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明确禁止进行抵押的。

在农村地区进行拆迁后,对于额外获得的赔偿款,如果儿媳妇的户籍已经成功迁移至本集体,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补偿款应当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所取得的收入,并应当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其中包含全体集体成员,包括儿媳妇。鉴于在此情况下,该儿媳妇已经具有了该农村村落的合法居民身份,因此她有权享受到与其他村民同样平等的补偿待遇。

事实上,如果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为您所有,并且房屋仍然完好无损,那么您完全有权要求确权。否则,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在家庭进行分户之后,子女仍然具有继承其父母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虽然分户可能会对子女的继承方式产生影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失去了继承权,因为继承权属于他们的法定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子女通常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概念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自己。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除非有遗嘱存在,否则将遵循所谓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制度,由这些人来继承遗产。

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农村领域中是可以进行赠与的。首先,根据现行法规,每一位农村村民只有一次取得宅基地的机会,且他们在将原有的宅基地出售、租赁或赠送之后,再行申请新的宅基地时,相关部门将会拒绝批准。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是可以进行赠与的。其次,虽然农民有权使用农村宅基地,但并无实际意义上的所有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无论是赠予或是继承,皆无法直接转让所有权,而仅能转移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