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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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得从咱们最高人民法院那个啥规定开始说起。就是他们在2015年出的那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四条说了嘛,如果有个原告拿出来一张欠条之类的,说那是他借钱的凭据,然后去法院告另一方借他钱不还的话,被告如果觉得这事儿跟借贷没半毛钱关系,就可以提出来反驳。而且被告还可以拿出一些证据来说明这个事儿其实是别的原因导致的,比如说是因为租赁合同闹起来的。

这种情况下可不能让他们跑了,法院是有办法对付的。第一招就是限制他们出境,让他们哪儿都去不了;再来就是把他们不讲信用的事儿记到央行的个人信用报告里头,让大家都知道这货欠债不还;还有一招狠的,就是在电视台、报纸这些地方把他欠债不还的事儿给捅出来。所以只要债务官司一打赢,债权人就赶紧找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可是要注意这个法律条款并没明说关于欠债还不上就要判刑坐牢的事情。

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须满足诸多必要条件,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具备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及陈述事实和理由。然而,如果仅因借款合同未产生纷争便认为不存在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显然是错误的理解。实际上,即便借款合同本身并无争议,但若存在其他相关法律关系或者权利主张,例如合同效力问题、撤销权行使、解除合同等情形,原告仍然有权依据上述情况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若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中,借款人无力承担其所背负的债务,根据第五条之规定,倘若作为债务人的公民,由于遭遇生活上的困境而难以偿还债务,同时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且丧失了工作能力,此时,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终止执行该案。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的确无法拿出充足的财产或收入来偿还债务,并且满足上述条件,那么法院有可能决定停止继续执行追讨债务的程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将彻底摆脱偿还债务的义务。

在涉及到金融借贷类别的合同争端纠纷之上,签字人的身份真伪问题确实构成了确定合同效力及有效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依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中的第四百六十五章规定,经由合法途径签订成立的合同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而这样的合法生效合同往往建立在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进行书面签署或加盖印章等明确确认的基础之上。若经查证签署确属真实可靠,那么这类合同便常常能够获得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