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咨询该律师
无证行医导致医疗事故和伤亡,属非法行医行为,需立案追责。包括造成患者伤害、传染病扩散、使用假药劣药等情形。经两次行政处罚仍违规行医,或其他情节严重者,亦应追责。未取得医师资格、未办理执业许可证、被撤销资格仍行医等,均视为非法行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有责任吗,医疗侵权责任构成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无证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根据相关的医疗事故的情形来确定的。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无证致人死亡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此时是不符合医疗事故的主体要件的。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证医院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将会按照我们国家的医疗事故罪来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如果已经导致非常严重情况呢,也是有可能会按照生命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