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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法律上如何

时间:2024.12.1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17人
律师解析:
离婚不离家在法律范畴内可被视作同居关系
在此情形下,虽说双方已经把离婚手续给办了,可依旧一块儿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着。
从财产这一块儿来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通常是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来处理,各自的个人财产自然还是归各自所有。
而在债务方面,如果是因为共同生活才背负的债务,那肯定得一起承担;
要是属于个人债务,那就由个人自己来承担。
说到子女抚养,双方对子女依然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得一起商量着来决定子女的生活以及教育等这些事儿。
不过,这种关系可是蕴含着不少法律风险,就好比财产方面的纠纷很难清清楚楚地界定清楚,一旦出现了矛盾,处理起来那可就相当复杂。
要是双方对于离婚不离家的相关事宜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那很有可能就会引发后续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所以,建议双方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协议,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明确地写下来,这样就能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让大家的生活都能更加安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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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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