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事自诉案件撤诉后能不能再诉?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按照民诉法第173条规定,上诉人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裁定一般使用裁定书。法院裁定准予撤回上诉后,上诉人即放弃了上诉的权利,即使撤回上诉时,法定上诉期还未届满,也不得再行上诉。所以,民事案件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回上诉后,不能再提起上诉。

撤诉之后再起诉,只要是在时效范围之内,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只要是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不超过诉讼时效就能够提起诉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