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取保候审程序结束以后,侦查机构将继续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在完成全部侦察工作并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后,案件将被集中送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整个过程预计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时长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浮动。若经过公安机关的仔细侦查,发现当事人未涉及任何违法或罪责,或者其所涉违法行为轻微且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有权撤销该案件。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没有固定时间。一般来说,公安侦查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复杂情况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再次延长。侦查结束后会移交检察院,具体时间取决于案情的复杂程度和侦查的进展情况。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通常为2-6个月,公诉案件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不超过3个月;被告被羁押的自诉案遵循公诉时限。被告人未羁押的,法院应在受理后6个月内宣判。

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一般为期一个月,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快速承认罪行并符合条件者,十日内裁决。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案件可延长至十五天。管辖权变更后,新期间从接手算起。检察院最多退回两次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总计可达两个月。侦查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如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起诉,依法不起诉。被害人和家属/律师对不起诉决定可在七日内向上级或检察院申诉。

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的法律规定涉及审理时限。案件在侦查环节最长可达300日,审查批准逮捕或起诉阶段最长期限为2,审判程序同样最长300日。因此,公诉案件全案累计最长期限约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