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并不属于
逮捕之列。
逮捕则是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具备足够
证据证明其
涉嫌犯罪,且罪行可能达到判处
徒刑及以上
刑罚程度者,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仍无法阻止其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而监视居住则是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
刑事司法程序中,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暂时不得离开其日常居住地或指定居所,同时对他们的活动进行监督与限制,以此来确保其人身自由的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
在实践过程中,虽然二者在适用标准和限制程度上有所区别,但总体而言,逮捕的强制力度较高,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更为严格;
而监视居住相比较而言则更加宽松,但仍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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