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诉讼费缴纳制度,民事诉讼因债务纠纷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若委托律师,律师费由聘请方承担。在民商事案件中,胜诉被告有权向原告索要律师费。因此,在债务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可在起诉书中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交通事件发生后,若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证书,即视为启动代位求偿程序,并记入出险记录。车主成功领取商业险赔偿,算一次出险。但无责情况下,代位追偿非车主引起,应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归肇事方。

代位求偿指保险标的因第三者损害导致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若被保人无责,代位求偿不算出险;若被保人次要或同等责任,则代位求偿后视为出险。

代位求偿在交通事故中,虽由对方过错引发,但无责方车主成功获得商业保险赔偿后,该赔偿将计入其出险次数。然而,代位求偿作为独立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并不属于车主自身的出险范畴。

代位求偿,又称代位追偿,源于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引起的意外事故,非车主个人行为所致。当被保物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第三方责任人受损,且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可依法向第三方责任方追偿。在此过程中,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地位,直接向第三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