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的
管辖问题始终持有谨慎态度,这主要体现在
驳回起诉或拒绝提供协助等方面。
故而,在涉及
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告针对特定
诉讼提起法定的“
管辖权异议”程序,以期争取到更为有利的法律地位,这种做法相当于为被告提供了一种防御性的策略。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诉讼申请的提交违背了法定程序或存在其他
违法情形,也可以通过提起相应的上诉程序来纠正错误。
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原告有权利选择是否进行答辩。
若原告决定进行答辩,则应当围绕着
案件受理法院对该案具有
管辖权的理由进行详细阐述。
例如,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案件的
合同履行地、
侵权行为地等因素与受理法院之间存在密切关联,或者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由该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一般而言,如果原告坚信受理法院对该案拥有明确且无可争议的管辖权,那么即使不进行答辩,也不会对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定产生实质性影响。
然而,积极参与答辩能够使原告更加全面地向法院表达自己的立场,从而提高法院支持其主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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