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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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最长的时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这一范畴。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有责任及义务定期对被保释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时也需要向他们明确告知所须恪守的一系列相关规定。一旦度过了十二个月的时间限制,就必须依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保释措施。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无需被关押的情形下等候审判的权利。在此期间,通常不要求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除非存在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存在逃脱司法程序的可能性、干扰公正审判的行为或是再次违法犯罪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逮捕的决定。

在申请取保候审期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能被要求向司法机构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的数目将根据相关司法部门对案件性质及情节的评估而确定。除此之外,取保候审亦可采取保证人制度进行实施,在此种情形下,虽然不涉及直接的资金支出,但是保证人仍须承担起监督被担保人遵守法律规定的职责,并且其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与良好的信用记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应禁止超出十二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内,嫌疑犯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及规定要求,以待相关案件进行更深入细致的依法审理工作。

关于法院采取何种措施对感兴趣的案件进行审理以及审批是否批准被调查人申请的保释,这种决策是没有明确的时限的,主要会参考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处的司法程序进度。在现实操作过程之中,保释流程可能会持续至案件整个审判阶段完成为止,甚至包括在判刑执行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在此期间,被调查者或者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持与法院的密切联系,按时汇报自己的行踪,同时耐心等待法院的下一步指示。